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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承包款私设小金库

2018-01-19  12:34:29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作者:临纪宣

“虽然已经有了一定心理准备,但当看到临海市纪委通报的时候,心里还是不禁涌上无限的悔恨,悔不该当初一时思想松懈,将八项规定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忘到了脑后”,这是江南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金某看到通报后发自肺腑的一席话。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由于该年度有村集体土地承包款等3笔收入共计7280元收入,因一时私心作祟,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金某伙同村出纳何某未将其纳入村集体账目,私设了小金库。随后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换届交接期间,金某利用该小金库资金陆续用于购买香烟、餐费等开支共计4459元。虽然事后及时将资金补交归还,但金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严重违反了八项规定精神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造成了较差的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九十六条规定,经2017年12月10日江南街道纪工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金某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风已经反反复复在党内讲了很多年,为何还会出现此类公款吃喝现象,应引起广大党员干部深思。基层党组织不但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做一项真正的政治任务去部署、去落实,更应该引导党员干部自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抵制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违纪行为,从一切小事上抓起,盯紧看牢,高筑思想防线,在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余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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