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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生态葬 台州探新路

2018-01-18  09:28:55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作者:彭 洁

以海为墓,寄托哀思。 (图片由温岭市民政局提供)

生态葬,近年来被一部分台州市民所接受。

温岭自2008年推行海葬以来,截至目前,海葬人数已达95例,其中2017年有29例,为历年最高。

在三门,树葬,正在成为适应当地风俗习惯的生态葬方式。据悉,三门县特地划定出6667平方米的区域专门用于树葬,而该县全年选择树葬的人数达15人。

推广生态葬的力度仍在加大。

温岭市民政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实施温岭市海葬生前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凡温岭市70周岁以上本地户籍人员,如生前签订协议自愿施行海葬,可按月领取补贴,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补贴的额度逐步加大——这是全国第一个关于关于海葬生前奖励的政策。

紧随其后,三门县民政局出台了《关于推行树葬生前享有政策的通知》。

2017年12月,黄岩也印发了《黄岩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生前享有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决定在全区节地生态安葬推行期间实施逝后奖补和生前享有的激励政策……

在台州,推行生态葬的脚步已越走越坚定。

意向

2018年这天上午,台州的气温跌到了零下,寒气逼人。

温岭市民政局,一位老人敲开了殡葬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建华的办公室门。“我跟我老伴想报名海葬,怎么弄啊?”

王建华将老人迎进门,坐下,还没开口,老人又问:“听说现在选择海葬,生前就可以领钱了?”

“是啊,从今年1月1日起,凡是温岭70周岁以上本地户籍的人,如果在生前签订协议自愿施行海葬,就可以按月领取补贴。”王建华倒了杯热茶递到老人手中,又问,“您今年高寿啊?这消息您是从哪知道的?”

老人娓娓道来。他姓梁,温岭滨海人,今年79岁。元旦那天,他从镇上的公告栏前经过,看见张贴在上面的《关于实施温岭市海葬生前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一字一句细细读完,把其中的内容记在心上,回家说给老伴听。“百年之后,我想就选择海葬吧。”“行,我也海葬。”75岁的老伴附和道。

这才有了老人来敲门的一幕。

“文件中规定,对享受了生前奖励而在逝后不按规定实施生态安葬的,将按照协议采取一次性全额返还已享受奖励金等处罚方式。这个您清楚吗?”王建华问。

“清楚,我今天来就是来问问协议怎么签?”

“您选择海葬的意愿,子女都知晓吗?这份协议还需要他们签字。”

“电话通过了,还没有当面说过,他们倒也没有表示反对。”

“这样吧,您留下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回去再跟子女当面商量好,确定他们会签署协议之后您给我们打给电话,我们派人上门,去您家签订协议,您就不必再跑一趟了。”王建华细心叮嘱道。老人连连点头应好。

梁大爷和他的老伴,是温岭市民政局实施“海葬生前奖励”政策以来,有意向签订海葬协议的第三、第四人,另外两人来自温岭新河。

政策

2017年,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倡导节俭绿色生态殡葬文化,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台州市民政局在对地区优势进行分析后,决定分别从海葬、树葬入手,探索将生态葬激励机制由“逝后奖补”改为“生前享有”,温岭市、三门县成为试点。

随后,这两个试点县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配套政策文件——《关于实施温岭市海葬生前激励有关规定的通知》(温民政﹝2017﹞90号)、《关于推行树葬生前享有政策的通知》(三民﹝2017﹞102号)。

文件中,详细规定了奖励对象、奖励额度、奖励形式、资金来源、签约违约等方面的内容。“补充和完善了原有的生态安葬‘逝后奖补’政策,形成了生态安葬全程奖补的激励机制,我们认为,这会有效促进海葬、树葬等生态葬法的推行。”台州市殡葬执法支队支队长蒋云龙说。

作为在浙江省率先推广海葬的县(市、区)之一,海葬已在温岭推行了10年,至今已累计95例,其中2017年海葬人数达到29人,为历年最多。“温岭市在海葬方面已经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影响力,现在,我们以海葬为切入点,将‘生前’与‘逝后’的奖励并行,这种‘生前享有’的激励机制将更有力推动海葬的普及。”温岭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张兆南说。

2008年11月27日,温岭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温岭市倡导推行海葬树葬实施办法(试行)》。在张兆南看来,此次出台的《关于实施温岭市海葬生前激励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对其的补充和完善,“我们在传统海葬后家属享受2000元奖励的基础上,创新推出生前奖励”。

《通知》中明确规定,在签订海葬协议后,70周岁及以上温岭市户籍人员每月奖励100元,80周岁以上每月奖励200元,90周岁及以上每月奖励3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月奖励400元。

在三门,对在生前签订协议约定按照已出台的生态安葬规定施行树葬的,70周岁及以上每月奖励50元,80周岁及以上每月奖励100元。

两地均设立专门账户,实施专账核算,奖励金最终将以社会化形式直接发放到奖励对象的银行账户中。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还明确规定:“对享受了生前奖励而在逝后不按规定实施生态安葬的,将按照协议采取一次性全额返还已享受奖励金等处罚方式。”

2017年12月,黄岩印发《黄岩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生前享有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70周岁以上的黄岩户籍城乡居民,主动在生前申请其亡故遗体火化后采用海葬、树葬、骨灰存放(长期)等方式,并在本行政区域内经民政部门审批的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安葬骨灰的,可在生前领取奖补金。

下一步,台州市民政局将根据政策的实际推行情况,做好各地经验总结,对奖励的年龄、形式及范围等内容作适当的调整,进一步深化惠民殡葬,指导“生前享有”政策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看法

殡葬改革,通过鼓励和引导的方式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让市民逐步接受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进而理解、支持和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是台州市民政局一直在做的事,这首先而具体地表现在了健全奖补激励机制方面——生态葬激励机制由“逝后奖补”改为“生前享有”,这是一次创新。

“这样的做法,确实体现出了人性化关怀。”早前接受采访明确表示“完全可以接受绿色生态葬”的中学老师李廷华说:“以简单的方式告别,不为身后‘风光’所累,不论是海葬或是树葬,都应该得到大力推广。而这样‘生前奖励’文件的出台,是政府在用一种温暖的姿态引导大家回归自然,选择环保绿色的安葬方式,显然更具有人情味。”

“我能够接受生态葬,但在树葬与海葬之间,我更倾向前者。”50岁的路桥人峰社区居民朱利民说,“树葬节约土地,又能‘入土为安’,亲人也有祭拜的地方,比较符合我们这代人的传统观念,把骨灰撒在海里,我还是有些难以接受。”同时,他也表示,“生前奖励”政策的出台,对推广生态葬“肯定是有好处的”,“这笔钱本来就该在生前给当事人。人没了,再给一笔奖励金,奖励谁啊?毕竟活着的人才能花钱对不对?”话糙,理不糙。

关于海葬,33岁的温岭市民成意一直有所耳闻,但具体的概念、政策和流程并不清楚。她说:“人去世后回归自然是最好的,我觉得,这样的奖励政策,对选择生态葬的人来说是一种肯定,值得推广。”

供职于民政系统的椒江人小刘认为,“生前奖励”的做法除了能够加大生态葬的推广力度以外,还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起到推动作用。“签订生前协议后,就不能违背,违背的将面临责罚,这就把敬畏生命、敬畏法律落实到了具体的层面,使人们对人生、对未来、对社会的感知提升到责任感的高度。”

温岭网友“肖十三郎”则表示:“一项新的政策出台,与生俱来的是一把双刃剑。看好的方面就是有效遏制人们盲目攀比白事排场现象发生,缓解出殡时带来的交通压力,减少对山林资源进一步开发索取,最大程度上保护生态环境系统。与此同时,乡民叶落归根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短时间内效果不太明显,随之而来是舆论的挑战,长期来看,是可持续发展的利民之计。”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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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泮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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