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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目前已建成母婴室161家 妈妈们出门喂奶不会再尴尬

2018-01-18  08:50:42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作者:王媛媛

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总工会等1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建设规划指引和建筑设计规范。据了解,到2020年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要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哺乳期妈妈们再也不用因为担心无处喂奶而不敢出门了。

“母婴设施的建设,是保障母婴权益,支持母乳喂养的重要手段。”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目标,各县(市、区)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到2018年底达到85%,到2019年底达到95%,到2020年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根据《意见》要求,对于经常有母婴逗留的车站、机场、新建客运码头、地铁站、商场、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市场、展览馆、公园、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图书馆、影剧院、美术馆、博物馆(院)、医疗机构、大型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建筑面积在5000至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5000人的,应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要配有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以1万平方米为基数,相应配建独立母婴室。另外,单位相对集中的经济园区、商务楼宇也要配建独立母婴室。

为了哺乳妈妈很快找到母婴室,未来,我市将统一母婴设施标识,设置醒目导向标志。“新建母婴室,参照推荐标准规范建设;对已建母婴室,参照推荐标准做好改造完善工作。”该负责人说。

那么,标准化建设的母婴室里都会有哪些设施?据介绍,每个标准化建设的母婴室里都配有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婴儿床、哺乳休息座椅、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同时还要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纸巾、帘子遮挡设备等。

另外,《意见》还鼓励通过互联网提供母婴设施位置查询服务,因地制宜设置母婴等候专区、母婴专座。各部门单位在乘车(船)、登机、检票、就诊、政务办事等公共服务时,应当为孕期、哺乳期妇女以及携带婴幼儿的妇女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便利服务。

据了解,我市已全面启动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共建成母婴室161家,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69%,建成数量走在全省前列。

责任编辑:泮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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