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路桥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路北街道升谷寺村变电所附近的台州市路桥运成机械厂,在未编制报批环评文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投入铝轮毂的生产,铝轮毂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环境。
执法人员对废水进行采样,并现场做了勘察笔录。经检测,废水样品中含有“两高司法解释”中的有毒重金属铅和国务院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防控重金属铜、锌,属有毒有害物质。
台州市路桥运成机械厂相关工作人员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目前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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