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打开钱包,许多人都能找出几张各种各样的会员卡,其中一些会员卡里,可能就有预先充值的消费余额,而近年来,预付卡消费纠纷也屡见不鲜。近日,临海市民周女士发现:自己在一家蛋糕店的会员卡已无法使用,难道卡里的200多元余额,就这样不作数了吗?
周女士家住临海城区,小区附近有家蛋糕店,因为离家近,周女士经常光顾。与大多数蛋糕店一样,这家蛋糕店的会员卡,也需要充值消费才能享受优惠,当然,充值金额越高,赠送的幅度越大。
“我想到店一直开在这儿,反正迟早要消费的,不如多充几块钱,优惠多一些。”周女士说,从去年办卡到今年7月份,她陆陆续续到该蛋糕店消费过几次,期间没再充过钱。
近日,周女士到这家蛋糕店买了点零食,结账时却发现会员卡已经不能刷了。周女士记得,卡里明明还有260元,但店主告诉周女士,这家店在前阵子已经换了老板,客户充卡的钱是前任店主收的,因此和自己已经没有任何关系。
商家如此轻描淡写地推掉责任,周女士接受不了,于是向临海市消保委求助。周女士说,自己办理消费卡,是与这家店合作,如今店还在招牌还在,哪有换个老板,会员卡就不作数的道理?
在了解情况后,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蛋糕店原店主在没有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就将店铺转让他人,且没有与新店主明确权责关系,这些都不是消费者的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经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调解,蛋糕店的现任店主愿意承担责任,为接手前该店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周女士留有余额的会员卡被再次激活。 |